您好,欢迎来到尚达财经。
搜索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地方规章的制定是否由县级负责?

地方规章的制定是否由县级负责?

来源:尚达财经


法律分析:一、地方规章的制定是否由县级负责?

不可以,县级人民政是无权制订地方性法规的,只有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及其常委会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。地方性法规根据法律或者行规的授权,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,应当优先适用。

二、县级能制定行政强制措施吗

县级不能制定行政强制措施,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,法律没有制定的,行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制定行政强制措施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

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。

尚未制定法律,且属于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,行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、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。

尚未制定法律、行规,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,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。

法律、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第八十条各部、委员会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,可以根据法律和的行规、决定、命令,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,制定规章。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的行规、决定、命令的事项。没有法律或者的行规、决定、命令的依据,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,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。

Copyright © 2019- sdage.com.cn 版权所有
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